2008大選: 立委選制不同差異在哪?

上個星期六正好是台灣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有幾個結果令大家開始檢討選制,第一個就是國民黨大勝,所以很多推動立委選制改革的人認為這個選制不對,應該要改變選制,從日本的並立制改為德國式的聯立制,不知道大家暸不了解這兩種制度差異性在哪,先跟大家介紹一下,我們再來看看這樣的評論對不對!

兩種制度都是單一選區兩票制的選舉度,最重要的差別在於他們對於席次分配的制度設計不同,簡單跟大家介紹一下。

一、並立制:這是現行日本國會選舉採用的制度,所謂並立代表單一選區的區域名額跟不分區是分開的,單一選區當選的名額不會跟不分區名額相衝突,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方式,但是這也會有助於比較大型的政黨,因為在單一選區之下得票率必須要超過50%才能當選,所以在單一選區中大黨佔有優勢,如果選舉制度單一選區名額較多的話,自然大黨也會有先天上席次的優勢。日本目前設定國會席次為五百席,三百席為單一選區制度,兩百席為不分區比例代表制,但是跟台灣不同的地方在於,台灣不分區僅分一區,日本共有十一個大選區(不分區比例代表選區)。

二、聯立制:德國採用的制度,在聯立制的運作之下,單一選區的名額將會受到比例代表名額分配的影響,政黨的總席次是依照比例代表選區得票所分配,而扣除掉單一選區當選席次之後,就是比例代表可獲得的名額,所以這個制度間接保護了小黨,因為一開始小黨就可以在比例代表中分配到席次,不用擔心在小選區中遭到政黨夾殺。德國目前規定得票率必須要超過5%,才能夠進入分配席次的行列,小黨依然有門檻需要跨越。

看完兩個制度的分析,台灣目前是使用並立制,總名額是113席,區域代表名額73席,不分區暨僑選立委34席,山地原住民3席,平地原住民3席(以下分析將此6席並入區域名額計算)。不分區名額計算方式分成兩階段,第一階段採用全數政黨得票率,超過5%的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按照進入的得票率為整體,重新計算各黨得票率之後,依得票率比率分配34席立委名額。



上面是我簡單做出的表格,裡面列出了現行制度底下分配的情況,另外我也在後面列入了聯立制的情形。可以發現,如果我們採用德國的標準分析這次選舉,可以發現國民黨僅能當選66席,民進黨可以當選47席,無黨團結聯盟可當選3席,中間有一個很難分析的地方在於親民黨以及無黨沒有政黨票,所以難以列入聯立制的方式計算,暫列為超額代表。不過無黨團結聯盟也有3席的超額代表。「超額代表」表示該黨於單一選區當選得席次,高於其於政黨票中應分配的名額,所以當選人數會超過設計的人數,如果使用聯立制我們會發現立委的席次會從113變成118(5席超額代表)。

這是我們簡單的來看這次選制不同的話會有什麼影響,其中我先省略了德國設計單一選區3席以上可以分配席位,以及超額代表的問題,我們專心來看國民黨與民進黨兩黨之間的席次變化。

現行制度下國民黨獲得81席,民進黨獲得28席,使用聯立制的話國民黨將降為66席,民進黨上升至47席,一來一往差距了34個投票數,看起來有很大的影響,但是我認為其實不然。

1. 國民黨依然實質過半:國會除了修憲、領土變更、罷免、彈劾等權利之外,其實大部分的權力只要過半就可以掌握所有權,國會總席次113,半數為57席,國民黨不論是哪種制度都會掌握實質的過半,依然可以強行杯葛早成朝野對峙。

2. 兩黨政治依然不會實行:兩黨政治代表有一檔有絕對的實力可以發揮制衡另外一黨的力量,可是在國會中民進黨實際上並沒有辦法有效制衡國民黨的作為,國民黨掌握立院正副院長以及所有法案的絕對主導權,民進黨在體制內是沒有辦法有效制衡的,因為就算聯合了小黨,在國民黨實質過半情況之下,制衡力量根本不存在。

3. 國會亂象依然沒有解決:不管國會究竟有多少黨派,國會亂象絕對不是因為席次或者選制的問題,是因為存在不正常的合法制度「黨團協商」,這也是制衡力量主要發揮的地方,可是黨團協商往往成為政治分贓手段,各黨制衡是否會因為投票權,其實並不一定,當然也跟選制下席次不會有太大的關係。

從上面來看,其實席次的多少只是一種氣勢的問題。首先,必須要承認新的選制對於國民黨的確有力,但是絕對不是因為我們採用並立制或者聯立制度,而是因為民進黨有先天上的弱勢-「選區劃分」,因為選區劃分使用縣市劃分不是用人口劃分,造成票票不等值,連江縣跟台北縣的每張票代表的價值會因為人口差異而不相同,而往往那些權數比較高的縣市都是泛藍佔優勢,例如花東金馬等等。拿到多少席次只是一種氣勢的問題,因為民進黨要過半,在現在實際上是舉步維艱,尤其是在經濟成長不如預期(還是有成長),卻為執政黨的情況下,必然弱勢。

當然我認為這必須要改變,但是絕對不是要改變聯立制或並立制,而是要從比較技術層面下手:

1. 單一選區與比例代表席次配置比例應該設為接近1:1:如果我們在不修正立委人數上限的情況之下,我們要改變的就是單一選區跟比例代表名額分配不成比例的問題,我認為應該要設立接近1:1的情況,可能是63:44(另有原住民6席),甚至54:53(當然有點太過),這樣可以拉近黨派在地方間的差距,透過聯立制的「補償效果」來解決黨派差異。

2. 增加立委席次:我一直不知道究竟為什麼要直接減半,因為這既找不到學理的支持,也找不到實際合理的問題,純粹是因為大家對於國會亂象厭倦,認為人少了可以提升素質,所以直接減半,但是現行制度約一個委員代表150000個選民,200000個人口,其實有點比例過高,也很難做到選民服務,(我偷渡了一下票票不等值,假設為票票等值),我認為如果能夠增加到175至200名委員中間,可以發現一個委員大約只要服務100000選民/人口,比較符合一個有資源的政治人物所能負擔的範圍。

3. 修正選區劃分:這牽涉到票票等值跟地方利益的問題,現行透過制度設計主要保障地方利益,所以以縣市為單位,很合理,也很難改變,雖然造成票票不等值的問題,所以這一點我只能提出來建議,當然也只能建議。

當然我並不是要為民進黨這次慘敗找出方法解決,但是認為這一切是制度的問題,我深不以為然,政績表現、價值訴求、路線問題都是台灣選民選舉的一個重要因素,當然也有很重要的歷史情結,這些都不是制度的問題,也不是一時可以改變的問題,實際上制度改變並沒有辦法解決,這也順便回應了當初改變選制所假設的當然都太過美好了,不過因為後面會涉及政治口水所以本文不多做討論。(以個人偏見的方式寫在後面)

後記:立委選制改革是我大一時候所討論的議題,我讀政治當然會有些了解,不過沒想到實行之後,終於發現了制度不如想像中的完美(或許對泛藍來說無比美好),大家如果還有記憶,這各制度強力推行的人是「林義雄」先生,民進黨的神主牌及泛綠人士,甚至還為了誰是推手跟國民黨舌戰,但施行過後卻開始檢討選制對民進黨不利,所以需要改革,我覺得我很不恥這樣的行為,標準的利益取向,結果論的效用主義者。

大家可以看看立委減半宣傳手冊的內容,裡面論述我覺得算客觀,沒什麼好爭議的,但是對於席次減半的部份,我覺得陳述過於概念性。最後一句:未來我國在選制的設計上,究竟要採取何種制度,考慮的還是在大黨競爭以求政治趨向溫和穩定與尊重多元兩者之間之平衡考量。不知道是否有那種制度一出來就可以確保了多元價值又能保證國會溫和呢?台灣不是內閣是的國家,一味的學習內閣制國家的選舉制度,其實最後依然不會達成美好的政治制度的。

PS. 終於考完了期末考,雖然還有作業跟報告,但是時間多了,將會恢復打blog的生活,請大家繼續批評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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