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大選: 說了、信了、錯了,道歉呢?


選舉剩下十四就要投票了,選舉競選到現在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麼新聞可以看了,政策面的議題缺乏,大部分都流於攻擊、口水戰,或許有人覺得我這樣說很不適當,但是我覺得兩派陣營目前實際仗打出來的政策已經都不在於討論政策的內容,而是在於抓到什麼就講什麼,其中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斷章取義」,而這背後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在於,利用自己的公信力跟民意基礎。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謝長廷昨天舉辦造勢晚會,高縣長楊秋興致詞時質疑,國民黨候選人馬英九在香港出生,就是拿英國護照,很可能拿英國護照去換美國護照,拿英國護照換美國護照非常簡單,因此怎麼查都查不到。

楊秋興呼籲大家要宣傳,「不能讓拿外國護照的人當選總統」,台灣人要投給台灣人,這是顧台灣最後一局的戰爭。他並舉例說,南非的黑人沒念什麼書,都知道要選給自己的黑人英雄曼德拉,台灣人難道比較笨,不如南非黑人嗎?

資料來源:Yahoo!奇摩新聞
外國人總統一直都是這次大選很主要的口水議題,但是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什麼意義,雖然我沒有拿過美國綠卡,未來有機會也很想要拿,但是美國綠卡跟美國護照是兩件不同的事情,美國綠卡代表擁有在美國國土內的永久居留權跟自由進入美國國土的權利,但是並不是跟美國公民具有平等的地位,但是美國護照的話代表擁有美國國籍,如此才是真的是外國人歸化美國的情況(就我目前看到的資料)。所以綠卡跟外國人不一樣,綠卡是具有雙重國籍,但是不代表你是一個擁有完整權利的公民,由於美國不認可雙重國籍,所以如果你進入美國不使用綠卡,使用美國對外國發予的簽證,美國是有權利取消你的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上次去關島飛機上說的)

但是我深深認為這個議題不需要再討論下去,相關的議題太多了,大家如果有興趣可以Google一下,正反面都有,所以就看大家自己的判斷如何了。不過就楊縣長的發言中有說到南非的總統曼德拉的故事,我是覺得不需要先貶抑黑人說他們知識水平比較低,他們都可以做到,怎麼台灣人會做不到,除了有太多的種族歧視以外,另外一層面是這樣的比較沒有意義,南非有跟台灣完全不一樣的歷史背景還有社會條件,單單只說他們的選舉行為來對照台灣,就研究方法來說是一點意義都沒有的。(但選舉不是做研究倒是真的)

第二問是問謝長廷家人,已經有人召開記者會質疑「布袋枝」,請謝長廷告訴大家「布袋枝」是什麼,「布袋」裡面裝什麼?謝長廷敢不敢保證你的妻子與家人,「過去」沒有從事任何檯面下的政治活動,包括收受政治獻金?「未來」也不會從事任何檯面下的政治活動?

資料來源:中華日報
對我來說這一個指控,我覺得第一個不妥,另外一個完全不知道在講什麼,很多時候電視都在講布袋枝,然後我就思考到底這是什麼,如果是說謝夫人都很節儉的布袋當作日常生活用品,其實我覺得還不錯啊!但是當然既然是攻擊怎麼可能是說好話,布袋是說珠光寶氣的聚寶盆,怎麼可能是說節儉的麻布袋,就指控來說太過於不明確,就選舉語言來說絕對不會比「鑽石枝」、「珠寶枝」好,實在是不了解這個指控究竟是為了什麼。

但是這就是選舉語言,反正我就先講出來了,要怎麼驗證不是我們的事情,很難體會學法律的人會以這的語言去攻擊對方,自己提出一個指控,然後請他人拿出證據來說明我的指控錯誤,在刑法上有一個無罪推定原則:「『無罪推定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即揭示此一原則。因此,被告雖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但如果沒有經過法院審判定罪以前,還不能說被告有犯罪,應該要先推定他是無罪的。檢察官為了追訴被告犯罪,則必須提出充分的證據,來證明被告確有犯罪。」雖然我們不能夠把行事風格算在刑事犯罪之上,但是陳述事情時,至少最基礎不能夠拋棄這個原則,可以提出合理的懷疑,但請在懷疑之後告訴我們究竟是不是成真,如果不是懷疑成立,那對方是沒有義務去回答這個問題,我們也不應該一直去攻擊我們提出懷疑的缺失要點。

但是選舉通常就是這,反正先提出來的人獲勝,只要能夠讓對方沒有辦法證明他是無罪的,就是有罪的,整體運作模式就是把無罪推定原則反過來用,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無罪的話,就是有罪,而且舉證人不在於控訴者,是在被控訴者,就這個模式來看是很奇怪的,舉個例子來說明就是,當我們被鄰居說我們在家裡面很吵的時候,我們除非自己找出證據我們沒有,不然就是我們真的很吵,重點已經不是我們有沒有很吵,而是我們有沒有「證據」說自己真的沒有吵,沒有證據,一切都是照控訴者的指控判斷。

不論是在社會場域或者政治場域之上,我們對別人的指控只要是沒有證據的都是靠自己的公信力,拿到政治場域中多了一項民意基礎,如果今天是一個路邊的路人甲,沒有人知道他是誰,他卻對我們都認識的人指控,別人在乎的程度絕對很低,但是同樣的指控拿到了領導人、民意代表身上,或者社會普遍認的知識份子、專業人士之上,這個事情就會有不同的發展。

首先,媒體一定會開始報導,就台灣媒體的蓬勃發展,很快就會傳遍大街小巷;再來,其他跟他有同樣態度的人會不斷的引用,如果是正面的就拿這個意見來加以印證自己原本的認同感,不喜歡的人就拿這個意見來證明自己討厭的合理性;第三,隨著大家的使用,三人成虎的觀念就會出現,只要說久了就會變成真的,至於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反正大家都這麼說,應該有一定的合理性存在吧;最後,很多人開始找出真相,尤其是媒體總是放個馬後炮,查證之後再重新解釋整件事情,炒冷飯完這則新聞就沒有價值了,但是通常人的印象不會留在這個階段,而是在上個階段就已經停了。

到底是對了,還是錯了?

如果是對了,這一切都沒有問題,事情這樣發展很符合邏輯,可是如果錯了呢?這才是目前問題癥結的所在,因為我們還沒有辦法到第四個階段,或許已經開始觸及邊緣,但是政治人物不知道為什麼有一種不把事情講清楚的功力和習慣,不論是被問者還是提問者都一樣,不講或是講了不清楚,很多時候可能是錯了,但是卻沒有人在乎,因為大家的印象只要能夠在有效期限(選舉前)停留在第三階段,就可以了。

可是,道歉呢?

這可以說是政治中最不重要的一環,選舉是一翻兩瞪眼的事情,如果沒有選上就是什麼都沒有,如果選上了就是贏者全拿,所以道歉絕對不能夠在選前出現,道歉會讓一個人失去立場,沒有繼續攻擊下去的力道,所以不能夠道歉,持續打模糊戰,選舉完之後就會雲淡風輕。這應該是目前兩個陣營的態度。

選舉頻繁的台灣對指控很拿手,對提出證據也算還可以,但是對於道歉卻非常的缺乏,好像是面子的問題,面子很重要,因為面子牽涉到了選票,是不可以輕易放下的,在台灣能夠選舉的人會有很棒的政治運作,學習良好的指控政治學,但是卻不知道應該要修修道歉政治學和下台政治學。怎麼樣能夠對自己所說的話負責,怎麼樣讓自己能夠在退場的時候,漂漂亮亮,有一個台階下。

圖片來源:http://www.cagle.com/

PS. 已經感冒好久了,之前還發燒,現在喉嚨還是很痛,所以感覺到四肢無力,沒有什麼精神,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次病毒比較強,讓我連專注都很難,所以停了很久沒有來寫BLOG,最近加上了右邊的Twitter欄位,畢竟如果有時候沒有上來寫,要特別發文章說請假一天好像不太好,所以就會用Twitter跟大家說,平常也會放些瑣事在上面,有來的人請記得順眼看一下喔!!

最近學校開學之後,我因為要雙主修所以課程排的很滿(為了未來規劃),加上自己有幾個自我充實的計畫,所以BLOG更新的時間都沒有固定在晚上,有時後早上比較有空,就會先打,所以大家喜歡的人可以不定時來看看喔!

這是這次專欄十篇中的倒數第三篇,本來是只想要打道歉政治學,發現那個打不出什麼東西,就融合了其他議題一起放進來,由於下兩次的專欄都已經有另外規劃好要做什麼了,所以這應該是專欄中陳述性文章的最後一篇,接下來兩邊都會比較用條列式的方式跟大家分享我的看法,接下來三次的星期日我會停刊,我在為了星期日做另外的計畫,暫時先不會有推薦了,請大家見諒。另外,3/22日是總統大選,當天的週六專欄延後到週日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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