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模糊下,我們忘記院長疑似關說司法。


9 月 6 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 9 月 9 日總統大動作談話; 9 月 10 日立法院長反擊; 9 月 11 日國民黨正式撤銷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一名的黨籍; 9 月 12 日政局開始紛紛擾擾。 短短不到一周的時間, 媒體直言台灣陷入分裂危機, 之後的政局必動盪不安。

不過, 隨著幾天 「大人物」 們的動作頻頻, 媒體已經頓失焦點, 因為這些人的演說都沒有聚焦在真正的核心議題之上, 這次立法院長介入立法委員關說案件的重點在, 這是一起疑似 「司法關說」 的事件。 的確, 總統的高度針對這次的發言以及積極度, 明顯有不足之處, 我們也無須討論立法院長需不需要下台的問題, 這一課我們從制度面來看, 中國國民黨撤銷王金平同志的黨籍, 其來有自。

自中華民國立國以來,  國父設定五權憲法, 特例行政、 司法、 立法、 考試、 監察制度, 我們無從考究中國的原始方向是否是要往內閣制前進, 但五權分立的概念是獨立運作亦互相監督。 而中華民國總統則是獨立在五權之上, 為實質的國家領導人, 不過行政權由行政院長統一; 立法權以代議制為依歸; 司法權超然於所有機關、 黨派; 考試、 監察主責公務人員監督與考核。

首先, 從事件出發點來看, 立法院長實質的涉入了行政以及司法機關, 疑似為立法委員關說的情況。 從事件的出發點來看, 已經違背了司法獨立的大旗, 誠如總統所述:

政治關說本來就是台灣民眾深惡痛絕的行為, 尤其是當關說的事情是司法個案的時候, 我們更應該堅守這條紅線, 在抗拒政治力量關說司法案件的這件事情上, 沒有任何灰色的地帶, 也不容我們猶豫妥協。 ...

如果立法院長涉入司法關說, 妨害司法公正, 將是民主政治非常嚴重的恥辱, 足以擊毀國人對司法的信心, 在這個關鍵的時刻, 全體台灣人民必須選擇, 我們要沉默以對, 繼續容忍這樣的行為, 還是要站出來勇敢的說, 我們站在拒絕關說司法文化的一方?

司法絕對不容關說, 司法權的存在是以人民相信司法機關獨立、 公正的審判為基礎, 如果司法可以因為黨派、 位階、 職級而有所改變, 當司法的公信力蕩然無存的時候, 社會的是非將無所憑據, 我相信所有人都很討厭上法院, 但當我們無法處理事件發生之時, 最後一步就是交由司法機關裁決, 最後一道關卡不容破滅。 如果我們堅持司法獨立, 要求司法機關獨立審判, 我們的確不容任何人關說司法, 改變司法機關的獨立作業以及審判, 立法院長、 立法委員當然不例外。

其二, 在開除黨籍事件之上, 王金平屬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第一名,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 全國不分區之中央民意代表由全體選舉人對政黨投票, 以政黨得票比例產生。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 立法委員由自由地區每省、 直轄市、 山地原住民、 平地原住民、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出。 另於民國80年8月2日修正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增列中央公職人員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代表名額, 採政黨得票比例方式選出。

王金平當選的合理性在 2012 年立法委員選舉時, 人民對於國民黨的認同, 當選的正當性唯一的依歸是國民黨黨籍的存在, 不同於區域立法委員, 由人民直接選舉, 不以政黨為依歸。 然, 經過正常程序, 中國國民黨以王金平之作為無法貫徹黨的意志以及核心價值, 撤銷王金平黨籍之時, 王金平自然不具備擔任立法委員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又受限於立法院長由全體立法委員 「互相」 投票選舉產生, 不具備立法委員資格的情況下, 無法擔任立法院院長一職。

第三, 立法權本應超然於行政、 司法之外, 立法意旨在符合民意以及監督政府, 司法院依照立法權之決議法律條文行司法判決, 行政權對每一項政策應受立法權之監督, 本事件最明顯的是, 行政、 司法、 立法三權無法獨立運作, 會透過相關的利益糾葛互相干擾, 這是最無法令人接受的部分。 若以當事人解釋, 這些言談過程中實屬玩笑話語, 那接受話語的另外一方是否明確認知 「不必當真」, 或已經感覺到上意而進行相關的 「處理」, 除了當事人以外我們的確無從得知。

就政治的根本來說, 目前總統制運作最良好的國家美國, 1946 年制定了《聯邦遊說管理法(The Federal Regulation of Lobbying, 1946)》, 1995 年柯林頓(Bill Clinton)總統簽署《遊說公開法(Lobbying Disclosure Act of 1995)》, 讓遊說制度攤在陽光之下接受檢查, 而不論國內外的政治環境都有許多遊說團體、 政治公關等, 為企業進行遊說, 但遊說的重點是架構在利益之上, 進行立法權、 行政權的改革, 但絕對不會認為司法權得經遊說制度的干涉。

不能否認, 這次總統沒有擺出應有的高度, 程序顯然有不夠周允的地方, 事件本質目前已經被其他焦點模糊, 事件本質在遊說制度的不完整, 以及司法權有被干涉的疑慮。

我不確定馬英九是否適任總統一職, 但就國家領導人的高度來說, 他呈現出了一個 「大破」 的總統, 去挑戰既有體制的窠臼, 的確手法有失公允以及帶有個人色彩。 但對一個敢於大破的總統來說, 最嚴苛的考驗是在大破之後才開始, 因為大破之後必然需要 「大立」, 如同每一場革命推翻了前朝之後, 如何建立新的制度才是接下來國家奠基最重要的關鍵, 還有一年半的時間將有七合一的地方選舉, 2016 總統大選也將接踵而至, 接下來才是對沒有連任壓力卻有歷史定位之虞的馬英九真正的考驗。

photo credit: 99 united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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